四川美術學院-獎 / 助學金政策
院校招生辦公室
收費、獎勵和資助
學費、住宿費等費用按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執(zhí)行。如上級部門或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調(diào)整當年本科生學費、住宿費等收費標準,學校將按新標準執(zhí)行。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(yè),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,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,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
學校實行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勤工助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等獎助辦法。各類獎助學金的評選與發(fā)放,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文件執(zhí)行。
(一)國家獎(助)學金包括:
1.國家獎學金(標準為8000元/年)。
2.國家勵志獎學金(標準為5000元/年)。
3.國家助學金(標準分別為一等助學金4500元/年,二等助學金3300元/年,三等助學金2500元/年)。
(二)學校獎(助)學金包括:
1.優(yōu)秀學生獎學金。包括全額獎學金(標準為當年應繳學費的100%)和一、二、三等獎學金(標準分別為4500元/年、2500元/年、1500元/年)。
2.勵志獎學金(標準為1500元/年)。
3.單項獎學金:獎勵類別包括科研成果獎勵、創(chuàng)作成果獎勵、綜合素質(zhì)獎勵、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獎勵及專項獎學金(標準為100元至10萬元/項)。
4.助學金:包括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和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等。
5.勤工助學金:學校提供勤工助學崗位,為參與勤工助學的學生支付報酬。
(三)國家助學貸款: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向生源地教育部門或學生資助部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。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5年6月11日